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青岛市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单位)《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人才字〔2021〕3 号)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截止日期
申报受理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17时。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应为我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在国(境)外或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外先进城市注册成立(含控股)的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项目孵化基地等机构,分为创新类离岸基地和创业类离岸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创新类离岸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研发场地、办公场地,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发展前景好。
2.全职聘请使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人,2020年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方面支出费用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包括:工薪、生活补贴、保险费用以及代缴的工资税等。
3.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籍以及具有海外背景的中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并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相关标准条件(不含积分的)或《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相关标准条件的其中之一的。主要为以下五种类型:(1)从事科学前沿探索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2)推动青岛市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的创新领军人才;(3)帮助青岛市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企业家及管理经营人才;(4)从事战略规划、风险评估、资本运作、产品设计、技术转移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5)通晓国际经济金融运行规则、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驻在国法律制度和政策的高端人才。
(二)申请认定创业类离岸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可支配孵化加速场地,建立具备离岸创业基地管理、创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经验的孵化服务专业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2.发展良好,孵化器应储备10个以上孵化项目,并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之后)已有2个或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青岛注册公司的项目。
(三)同一单位在国外同一国家的不同城市建立的同类领域的离岸基地,可联合申报,其引才用才数量和经费,以及孵化项目数量可合并计算。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每个单位仅限申报一项。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31日17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外国专家工作处 冯颖杰、纪泽慧 联系电话:85911893、85911343
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创新人才科 程志华 联系电话:85161798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人才字〔2021〕3号)
2.关于印发《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组〔2020〕4号)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