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区智能装备水平,促进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9〕44号),拟对符合条件的智能装备提升项目进行政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企业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二)2020年实际购买智能装备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不低于10万元(不含增值税)。
(三)支持范围:
1.企业购置使用的工业机器人以及用于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的特种机器人。工业机器人主要包括: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码垛机器人,分拣机器人,冲压、锻压机器人,装配机器人,包装机器人,切割、研磨、抛光机器人,清洁机器人,检查和维护保养机器人,拆卸机器人移动小车(AGV)等。
2.企业购置用于工业生产用的高档数控机床、高档激光雕刻(切割)机、增材制造(3D打印)。
(四)智能装备正常使用3个月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且该设备未获得过其他区级奖励。
二、支持标准
依据文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大数据和信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内容:对企业购买使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或成套设备的,按照设备购置合同当年实际发生额 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在危险程度高的化工、民用爆炸物等行业,推广应用安全防护、排爆等特种机器人的,每家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补。
补贴额度按2020年度实际发生费用,且按开具发票数额扣除增值税部分计算。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企业智能装备提升项目申报材料(2021年度)(附件1-3);
(二)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带防伪页);
(四)1.智能装备采购合同;2.付款证明;3.2020年度开具发票及发票验真截图复印件(无法取得发票验真截图的请提交情况说明);
(五)智能装备应用主要场所现场彩色照片、设备铭牌彩色照片;
(六)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排序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A4纸),盖骑缝章,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在项目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区工信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奖励申报工作通知(金宏网、微信群、公众号等)。
(二)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报资料。
(三)区工信局组织财务、设备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料初审及项目现场审核。
(四)区工信局提交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按照财政程序拨付奖励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属地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申报,做好受理、推荐工作。
(二)各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整理、报送相关材料,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备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属地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11月23日(星期二)前,将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连同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工信局工业发展科,逾期不再受理。如不涉密请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相关证件报扫描件),如存在涉密情况,请报送光盘版并予以特别说明。
邮箱地址:86163740@163.com
办公地址:东部机关办公中心231室(长江中路369号)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企业智能装备提升项目申请表.doc
5.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企业“提升智能装备水平补贴”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