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西新工信字〔2019〕159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登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
二、申报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第五条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相关条件。
三、申报材料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中第八条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及承诺书(附件2),材料需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12月13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8房间);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评审意见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认定为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附件:1.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青西新工信字〔2019〕159号).pdf下载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