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_青西企联

政策速递

2022-09-09 10:31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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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本地企业家创新创业,推进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建设,根据《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青工信规〔2022〕3号)和《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评选奖励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6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奖励名额

    (一)申报范围

在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等主要负责人,中央、省驻新区企业市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可参与评选。每家企业限申报1人。

    (二)奖励名额

青岛市共评选奖励“青岛市杰出企业家”1-2名、“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10名、“青岛市优秀企业家”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家国情怀,产业报国,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国家、民族怀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

    2.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办好一流企业,以企业发展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大工业技改、数字化改造、绿色转型力度,积极推动“四新”发展,加快实现企业发展动力转换。

    4.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永不满足,坚守实业,突出主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打造百年企业。

    5.做诚信守法的表率,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近5年内无较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真诚回报社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努力拓展国际视野,带领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

    (二)“青岛市杰出企业家”评选条件

    评选“青岛市杰出企业家”的,在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或为国内知名企业家,具有独到的经营思想和管理模式,具有全球化视野和杰出领导力。

    2.组织实施对全市或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引进国际重大合作项目,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

    3.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技术创新能力居国际或国内前列。

    4.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影响力大,是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国际前5名或国内前3名。

    5.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资产质量优良,企业营业(销售)收入连续5年复合增长。工业、建筑及房地产、交通、通信、商贸、物流等领域的企业营业(销售)收入300亿元以上,或市内年度缴纳税金10亿元以上;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和“四新”领域龙头企业。

     6.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三)“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评选条件

     评选“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的,在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内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为省市内知名企业家,具有独到的战略眼光和前瞻性,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2.组织实施对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引进国际重大合作项目,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重要贡献。

    3.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技术创新能力居国内或省市内前列。

    4.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影响力较大,是国内知名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国内前5名或省内前3名。

    5.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资产质量优良,企业营业(销售)收入连续5年复合增长。工业、建筑及房地产、交通、通信、商贸、物流等领域的企业营业(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或市内年度缴纳税金5亿元以上;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和“四新”领域龙头企业、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企业。

    6.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

    (四)“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评选“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的,在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市内影响力或为市内行业中知名企业家,具有独到的管理方法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组织实施对行业或企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引进国际国内重大合作项目,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积极贡献。

    3.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技术创新能力居市内或行业前列。

    4.加强品牌建设,品牌影响力较大,是市内或行业内知名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市内前3名。

    5.带领企业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资产质量优良,企业营业(销售)收入连续5年复合增长。工业、建筑及房地产、交通、通信、商贸、物流等领域的企业营业(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或市内年度缴纳税金1亿元以上;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和“四新”领域龙头企业、细分市场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

    6.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三、奖励标准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杰出企业家授子“青岛市杰出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名奖励200万元);对评选出的行业领军企业家授子“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名奖励100万元);对评选出的优秀企业家授予“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名奖励50万元)。

    根据《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对在同类、同一评选期内(5年内)经市委、市政府推荐申报省部级以上同类称号的未入选的企业家,可直接进入建议人选。已经被授予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企业家,不得申报市级同类称号评选,也不得再申报比已授予称号层级低的其他称号。对在同类、同一评选期内(5年内)获得“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又获得“青岛市杰出企业家”称号的,以及获得“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再获得“青岛市杰出企业家”或“青岛市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和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奖励。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9月23日下午5点。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请申报推荐单位将评审纸质材料胶印成册一式三份(评审纸质材料PDF扫描版、word文档通过U盘汇总)报至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人才科,评审材料包括:推荐文件、青岛市优秀企业家推荐审批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

    (三)注意事项

     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请各申报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推荐要求,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要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申报企业和企业家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坚决防止“带病推荐”“戴帽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一经发现个人或企业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人才科 王晓东

    联系电话:85161798

    地    址:西海岸新区东区办公中心342房间(长江中路369号)

 

 

    附件:1.青岛市优秀企业家推荐审批表.doc

          2.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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