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根据青岛市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采取常态化申报、分批次评审,全年计划分3批申报。
第一批
新区审查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1日,
青岛市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6日;
第二批
新区审查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3日,
青岛市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8日;
第三批
青岛市视情组织,具体截止时间请关注市科技局网站。
注意:按照市通知要求,企业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网络填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区(市)通知为准。
请各申报企业掌握好新区的申报时间截点,争取早申报早通过。
二、申报网站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见附件2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简要说明)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我评价 → 2.登记注册 → 3.网络填报 → 4.区审查推荐 → 5.市大数据筛查 → 6.市专家评审→7.市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 8.公示、国家抽查、公告 → 9.企业提交材料
四、材料要求
1.基本信息(必填):因向青岛市推荐前,新区需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将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及生态环境等部门就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请各申报企业如实填写《西海岸新区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详见附件1的二维码),在线填报。
2.网络提报(必填):申报企业须首先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3)逐项检查后,再进行高企申报材料的网络提报。
注意:上传材料需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证据有效。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负主体责任,最终上报存档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对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申报企业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后,提交受理机构时应选择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不可直接提交至市认定机构。
3.其他材料(必报):
(1)承诺及授权书:《青岛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及采集授权书》(附件4),作为“其他附件”的第一页上传;《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5)、《中介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6)。以上3类均需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2)财税数据不一致文字说明(数据不一致的提供):企业销售收入、总收入等有关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
4.纸质材料
通过认定的企业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份,企业自身留存一份备查。纸质申报材料须与上传电子文本一致。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按青岛市通知要求执行
五、材料预审
为更好的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新区今年将继续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预审。请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在正式提交材料之前导出申报书并连同全套附件材料(不需要装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原件,携带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高新技术科(东区办公中心235办公室)提前进行预审(需携带身份证在1号门进行登记)。
六、联系方式
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 85161795
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 86767641
附件:1.新区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docx
8.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http://qdstc.qingdao.gov.cn/kjdt/tzgg/202304/t20230428_7164232.shtml)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