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鲁科办发〔2021〕3号,详见附件1),申报机构需符合通知中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类型的机构不在本次受理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和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机构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http://cloud.sdstc.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于6月19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材料提交。
2.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初审后,申报机构在线打印申报纸质材料1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于6月20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科技项目科(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27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申报机构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项目科高洁艳85162335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doc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